长春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等人员基本生活标准
编辑:孔笑妍 来源:738早新闻 2021-07-09 09:52
从7月1号起,长春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等人员基本生活标准。详细情况,请听吉林台记者黄丹的报道:
这次提标是长春市十年内第九次提标,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。长春市民政局副局长冉明:“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10元提高到830元,增幅为16.9%;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500元提高到630元,增幅为26%。”
冉明表示,这次也提高了对城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:“城区城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30元提高到1420元,增幅为25.7%;城区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1000元,增幅为16.3%。城区城市、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保持不变。”
那么,提标后资金怎样才能尽快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?长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马小强介绍:“我们充分利用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测算金额,由各区民政部门进行核实,确保不落一户,不漏一人。同时,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协调本级财政和代发银行,充分利用救助资金发放‘绿色通道’,切实保障提标后资金在7月20日左右发放到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