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台消息:
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结合长春市实际,2012-2013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已确定。普通高中2013年1月14日-2月24日;初中2013年1月7日-2月24日;小学2013年1月4日-2月24日。
长春市教育局要求,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,不允许随意加大作业量;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、补课和提前开学。